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就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要求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规划纲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意见,《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近日起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现就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做好《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
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深刻总结了3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明确指出了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前进方向,对于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日前,温家宝总理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已公开发表。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站在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的战略高度,突出强调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制定《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讲话高瞻远瞩,语重心长,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制定《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明确了方向。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把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
《规划纲要》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是指导未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高度重视《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采取开放的、民主的方式,充分问计于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是制定一个高质量《规划纲要》的必由之路,是达成共识、提高认同的必要方式,也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开拓创新的重要手段。要将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发布的36个重大问题,把征求意见、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建言献策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为《规划纲要》的制定建言献策,努力使《规划纲要》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要动员干部、师生员工通过座谈、书信、电话、网络特别是电子邮件和来函等方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国教育报联合主办的“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征文活动。要发挥本地本校专家学者优势,采取举办专家座谈会、组织专家在媒体发表引导性文章等多种形式,动员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要围绕《规划纲要》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采取的有力措施和积累的有益经验,为《规划纲要》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加强沟通,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上级宣传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制定《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宣传报道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要主动与地方宣传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通气和会商机制,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与当地媒体的联系,强调《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广泛性、建设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周密组织,确保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有效有序
制定《规划纲要》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社会关注度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充实力量,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有效有序。要引导干部、师生员工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通过正常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作为对师生开展国情、教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正面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校园网关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的引导工作。
各地各高校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新闻办公室。联系人:赵建武;联系电话:010-66096143,66097225;传真:010-66096612。
教 育 部
二OO九年一月七日 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34/info1231331315671234.htm
——————————————————————————————————————————————————————
关于就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09-01-07
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了《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强调这是本届政府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要求在制定过程中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高质量的《规划纲要》。为此,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月底,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希望社会各界围绕下列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1、改革开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 2、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对我们的启示;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 4、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 5、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与实施途径; 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8、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 9、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10、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1、学前教育发展; 12、特殊教育发展; 13、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民工子女教育; 14、职业教育发展; 15、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培养模式改革; 16、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 17、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8、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19、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20、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1、发展继续教育; 22、继续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 23、促进教育公平; 24、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25、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6、教育体制改革; 27、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8、民办教育发展; 29、教育法制建设; 30、教育对外开放; 31、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32、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33、教育家办学与教师教育创新; 34、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35、教育信息化建设; 36、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发至dtl@moe.edu.cn;来函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转《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邮编:102617,请在信封上注明“纲要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 2009年1月7日
【转】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98/info1231317614445198.htm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部署,为发动全社会特别是教育系统为制定好《规划纲要》,推进我国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集思广益、献计献策,现决定与中国教育报联合主办“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月至2009年4月。
二、参与形式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可以实名向《中国教育报》投寄征文或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专区实名贴文的形式,为《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献计献策。我部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中国教育新闻网开设刊登专区,在中国教育报刊发部分优秀征文,征文结束后评选优秀文章。
三、征文内容
征文重点围绕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和重大措施,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等,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征文既可就教育宏观发展战略问题提出建议,也可就教育的微观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文章篇幅不限。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征文参与奖,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名单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投稿征文请寄《中国教育报》新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邮政编码:100082,信封请注明“纲要征文”字样。电子邮箱:gangyao@jyb.com.cn。作者请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网上贴文请登录www.moe.gov.cn《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网页征文专区,并按网站具体要求帖文。
六、工作要求
开展为纲要献计献策征文活动是一项意义重大、十分严肃的工作,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发动,广开言路,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努力使征文活动形成一定声势,收到良好效果。希望应征者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精心写好文章,多提宝贵意见,努力为《规划纲要》的制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教育部办公厅
2009年1月7日
【转自】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35/info1231331471573235.htm
————————————————————————
介绍为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有关情况
2009-01-07 [文字实录]详见 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32/info1230081158575832.htm
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系列访谈之一
孙霄兵、胡延品、范文曜、韩清林做客新华网谈二十一世纪我国第一个改革和发展规划
2009-01-08
稍后发布…… 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00/info1231397381789100.htm
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
温家宝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2009-01-04
原文详见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19/info1231050510165319.htm
锐意进取 改革创新 全力推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刘延东在教育部2009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01-04
原文详见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22/info1231051032054322.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