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以为”试解——学习《德道经》一得
老子《德道经·第一章·论德》有言曰:“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其中的“无为”、“无以为”皆是学习理解的难点。“无为”之意以前已有专文讨论,本文对“无以为”试作肤浅解析。 先从对“以”字的用法解释说起。 “以”是古文中常用的一个虚词,用法很多,这里仅举相关的两例。 1、 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论语·子张》)——叔孙武叔毁谤仲尼。子贡说:“不要这样做!仲尼是不可以毁谤的。”(引自杨伯峻著《古汉语虚词》中华书局1981) 这里的“以”用为副词,译为“这样”。 2、 无以,犹云不可如此。《助词辩略》卷三“论语:无以为也”刘淇按。(引自《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4) 这里的“以”用法同上,译为“如此”。 显然,若套用以上用法来解释“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是说不通的。因为“‘无为’本义是道性行为,没有自私欲望、没有企图野心的境界,并非无所事事的意思。身国内外的治理都必须摈弃个人欲望,去除杂念、妄念,按自然规律办事,这样才是‘无为’。修五德而归于上德‘一’,五归于一也就是淳德,无善无恶,就能复归道的无态‘0’态中生活,居道‘无’而用德‘一’生活处世,就是无为。”(引自熊春锦先生校注老子《德道经》第十一章注释)。 其次,老子《德道经·第二十六章·无难》中言曰:“为无为,事无事,味无未。”正好印证了“无为”“并非无所事事”的立论。给我们明确指出“无为”的境界是凭借“为”来实现的,即是通过去欲去妄的精进修持,“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德道经·第十一章·无为》)而最终达到的结果,而不是什么也不做。“实现了‘无为’也就是‘天人合一’相融了,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律了然于胸,智慧大开,灵感万方,一切合于自然的行为无所不能达到。”(引自熊春锦先生校注老子《德道经》第十一章注释)。这正是《德道经》中“无为而无不为”的妙义所在。 如果我们能够顺着“为无为”的思路来理解“无以为”,那么就可以将“无以为”解释为“以为无(为)”,这样就和“为无为”的涵义相统一,“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的白话文义就是:“上德无为而为无为”,就和上下文意顺理成章了。 用古文语法来解释,“以”字用作介词,表示“凭借”“为”这个手段而达到“无为”的目的,并且将“为”的对象“宾语”“无(为)”前置,以强调“无(为)”的重要。这也是古汉语语法中的常见现象。 如: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孟子·公孙丑下》)——齐国没有人把仁义和王讲的。 这一例句本是“齐人无言王仁义者”,现在把直接宾语“仁义”用“以”提出,“言王”改作“与王言”,字数稍增,文义却显豁。(引自杨伯峻著《古汉语虚词》中华书局1981) 以上仅是个人学习的点滴体会,一孔之见,诚请各位学长批评指正,参与讨论,参与交流。 (编辑:德永) |